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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网站备案号和链接工信部网址的通知
作者:美云网 发布日期:2021/1/4 17:34:52 浏览次数:5617 复制

    尊敬的美云客户,您好:

    为严格落实《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 号)第十三条规定在其网站备案编号下方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 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http://beian.miit.gov.cn)”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现请将你公司名下接入的已备案网站进行网站核查(核对网站备案号是否放置正确,以及备案号点击能否链接到工信部等问题),请你公司立即核查清理。

    具体核查要求:
    1、核查网站备案号是否正确标注,并链接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 http://beian.miit.gov.cn),以供公众查询核对。对于已核实情况的网站,通知网站主办者按照要求最迟在 2021 年 1 月 8 日前完成整改。
    2、2021 年 1 月 8 日下班前反馈处理结果(由你司直接反馈给在我司的相关业务,业务员直接向我说明情况即可)。反馈描述模版(1-5,请在情况前面加上备案主体或者已备案域名,请填写完整描述如备案号正确、成功链接,无需处理等):以上通知内容是转发各省管局通知汇总文档,请易信客户重视并立即进行已备案网站核查,如果发现存在以上未正确放置备案号和未链接工信部网站的情况,请立即进行网站建设整改;
    管局将在 2021 年 1 月 11 日前对各省已备案网站进行网站核查,如果在此核查中发现仍存在网站问题,管局将对备案主体单位进行处罚:

    核查内容:
    1. 核查已备案网站是否存在网站备案号错误和未连接工信部备案查询界面首页的问题;

    处罚内容:
    如果超出管局给的时间仍未整改好网站备案号和工信部链接问题;将会按照超时未完成整改,对备案主体进行罚款;罚款金额:5000 到 10000 不等,具体处罚情况以各省管局,最后给到各备案主体单位的实际处罚通知为准,且罚款后仍需要对备案主体网站进行勒令时间内的整改,且需要各单位提供加盖备案主体单位公章的整改报告一份以及保证以后不会出现此类情况的证明词等;

    美云提醒各位客户自查自纠,请务必在 1 月 8 号之前完成网站整改;

 

重庆世隆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4 日星期一